国家烟草专卖局: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烟具不得超过6个

[探索] 时间:2025-07-06 03:13:44 来源:云烟过眼网 作者:知识 点击:189次

中新网11月23日电 国家烟草专卖局23日公开关于电子烟产品、国家过雾化物、烟草烟烟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专卖通告。

通告显示,局每具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次异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(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)的地携带电得超规定,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、国家过雾化物、烟草烟烟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:

烟具不得超过6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不得超过90个,专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局每具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不得超过90个,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。次异(中新财经)

地携带电得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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