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保监会:进一步缩减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范围

中新网9月23日电 23日,银保银行银保监会发布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监会进步决定》,《决定》对《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《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《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,缩减审批主要修改事项包括:缩减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范围,高管优化相关任职资格条件,人员任职优化银行发行债券审批的资格范围和机制,以及依据中外一致原则修改部分条款等。范围

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,银保银行《决定》进一步缩小任职资格核准范围,监会进步取消中资商业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、缩减审批财务部门负责人,高管中资商业银行管理型支行行长、人员任职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,资格农村中小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、范围财务部门负责人、银保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,省(自治区)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,改为报告制。下一步,监管部门将着力加强对机构选人用人情况、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,提升监管质效。

对银行发债审批事项方面,一是取消募集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的行政许可,改为应在非资本类债券募集发行后10日内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。二是明确了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,相关机构可在批准额度内,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、发行时间、批次和规模,机构应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。

《决定》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。(中新财经)

百科
上一篇:经济日报: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有系统观
下一篇:中粮试错交易:尿素突破关键位上沿 观望或低位试多